富源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延期体检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富源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报考富源县大河卫生院检验岗位(部门代码425、岗位代码002)的考生李蓉因怀孕,本人提出延期体检申请。现本人孕期结束,提出继续完成体检申请,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2015年4月22日上午7:30到曲靖宾馆大堂报到,由工作人员带领到体检医院体检。
二、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三、体检需注意的问题:
1、体检费自理,请考生准备300元左右,体检时直接交给体检医院。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
3、体检前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若不按时报到和不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后果自负。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初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只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整个复检过程需有工作人员陪同),如还不合格,则不列入拟录(聘)用人员。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