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5月1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26420548@qq.com,邮件内容需包括:××确认参加河北省气象局××职位面试,同时将填好的《河北省气象局面试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采集表上照片像素规格不低于1024*768)作为邮件附件报送。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河北省气象局××职位面试”。
已经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请于面试前2天将《放弃面试声明书》的书面材料发送传真至我局人事处。《放弃面试声明书》格式按照我局第一轮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要求。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记录在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间:5月17日9:30-11:30。
资格复审地点: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气象大厦12楼1206房间)。
河北省气象局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78号,乘坐共交车6路、16路、26路、27路等均可到达。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上姓名);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录在案。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5月18日进行,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参加体检人选为拟作为考察对象人员,时间定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体检注意事项如下 :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时,在河北省气象局门前集合。体检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验证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方可用早餐。
2.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考察人选和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前一考察人选有问题不能录用的,依次考察下一名。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2.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河北省气象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4.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5.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218838(传真)
附件:
河北省气象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