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迪庆州民族歌舞团新补充工作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办发﹝2005﹞21号和《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迪办发﹝2010﹞4号)精神,建设好我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我团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作用,加快我团深化改革的步伐。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的规定,经我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州,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我团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迪政办发[2003]49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艺术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相对应出生年月1981年4月15日至1993年4月15日);2006年至2010年期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作曲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报考人员需具有云南迪庆户籍。
4、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
5、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作曲和电脑音乐制作人员:所学专业:作曲;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需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有一定的从事创作藏族音乐、电脑音乐制作和录音、混音工作经验;能独立创作和制作原创音乐作品(报名时需携带公开出版或发表过的作品,至少有1份藏族音乐)
2、戏剧影视文学人员的具体条件:所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需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有较强的文学写作能力和与人沟通能力;有独立创作作品的能力。
3、舞台美术电脑艺术设计人员的具体要求:所学专业:艺术设计;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具有独立电脑艺术设计创作能力。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为努力实现州委、州政府提出的文化兴州的战略目标,把歌舞团打造成藏区一流的文艺团体的具体要求。充实歌舞团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作曲和电脑音乐制作人员1名、戏剧影视文学人员1名、舞台美术电脑艺术设计人员1名。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必须到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到歌舞团办公室领取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个人信息,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递交迪庆州民族歌舞团办公室,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再由迪庆州歌舞团通知本人,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参加正式考试。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
3、报名地点:迪庆州歌舞团办公室(建塘镇云丹路5号)。
4、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4月15日,9:00时—17:00时。
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5、根据云计收费[2003]110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交纳50元考务费。
6、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明文件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到州歌舞团领取《准考证》。
7、报名咨询电话:迪庆州歌舞团办公室0887—8229898联系人:董维耀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笔试成绩占总分比例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比例的60%;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以1:2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总分最高1:1进入体检。
六、考试范围:
作曲及电脑音乐制作:作曲理论与作品写作、MIDI音乐制作、音频后期处理。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理论及小品写作、组织策划演出方案知识。
艺术设计专业:舞台美术基础知识、电脑美术设计及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仪容仪表、汉语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七、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试地点:
迪庆州歌舞团三楼练功室
九、体检及招聘
根据考试成绩及招聘岗位数,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州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张榜公布:笔试考试成绩公布第一榜;面试考试成绩公布第二榜;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政府人事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十、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事、主管部门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2、招考工作成立由人大、政协、纪委、监察、新闻媒体组成监督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考录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十一、报名监督和举报电话:0887—8226003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