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岗位学历层次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的,考生可免综合素质考试,但岗位学历仅要求本科及以下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仍须参加综合素质考试。取得岗位要求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工人技师资格的考生可免综合素质考试。取得岗位要求的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分别报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岗位的可免综合素质考试。”现就全州免综合素质考试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全州共有27个免综合素质考试岗位,报考这些岗位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免综合素质考试,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专业素质考试,资格复审相关内容将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
二、除上述岗位外,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综合素质考试,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附:红河州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综合素质考试岗位信息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