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相关科目的调整分是怎么回事,调整方案是怎么确定的?
答:本市从1988年开始实行“3+1”高考方案(2001年至2011年考试科目曾调整为“3+综合+1”),其中“1”是指考生在理、化、生、政、史、地6门课中可选考一门相关科目。由于各招生院校按文科和理科大类进行排序录取,即同为理科或同为文科的考生所考科目不同。为了使相关科目的考分有可比性,必须按文、理大类对相关科目考试分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绩称为“调整分”。
分数调整的原则是经过教育测量、教育统计、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专家多次比较,并对以前高考数据进行模拟测算后,才最终确定下来的,它伴随着“+1”方案实施延续至今。每年进行分数调整,均根据已经确定的分数调整原则,聘请专家应用最佳数学模型进行反复模拟测算,由此得出当年调整分的结果。调整分结果将随同考生成绩一起公布,使考生不仅了解自己考分调整情况,也可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实践证明,对相关学科的成绩进行调整是必要的,目前的调整办法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的广泛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