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扩大学校办学规模,绿春一中面向县内初级中学公开选调高、初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在全县初级中学范围内选调18名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含2012-2014年特岗教师),具体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详见《绿春一中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二、报名工作
1、报名地点:绿春一中党政办
2、报名时间:自竞聘公告公示之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止
3、报名材料:
①《绿春一中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份;
②《绿春一中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诚信承诺书》一份;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座机号码:0873-4332502
手机号码:13408965836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5年8月25日
领取地点:绿春一中党政办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9点,结束时间以各科实际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绿春一中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8:00开始直至结束
面试地点:绿春一中
六、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高中专业知识。笔试分值以各科卷面分值为准,届时以各科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后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讲课,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80分合格。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校园宣传栏公示。
报考艺体岗位的教师:不进行笔试,进行说课(15分钟)、讲课、专业测试(25分钟)共三项考核。根据说课、讲课、专业测试情况现场进行量化考核打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
七、聘用
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达标后,经考察合格,报县教育局办理借调手续,待有空编时正式调入。
2、聘用到绿春一中时须签署服务协议,五年内不得调离。
八、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邀请县人大、县教育局参与监督指导。
2.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应当回避。
附件:
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绿春一中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 ||||||
岗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教龄 | 年龄 | 其他条件 |
语文教师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汉语言文学及相近专业 | 1年及以上 | 42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数学教师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数学与应用数学及相近专业 | 1年及以上 | 42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英语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英语及相近专业 | 1年及以上 | 42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历史教师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历史及相近专业 | 1年及以上 | 42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地理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地理科学及相近专业 | 1年及以上 | 42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政治教师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思想政治教育及相近专业 | 1年及以上 | 42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美术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美术及相近专业 | 1年及以上 | 42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科学技术及相近专业 | 1年及以上 | 42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体育教师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体育及相关专业 | 1年及以上 | 42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注:“42周岁及以下”指197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一经聘用在高中部教学,还未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需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
绿春县教育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