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合同制协警的公告
蒙自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协警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法院法警工作。
二、招录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限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
2、身高174㎝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3、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具有驾驶技术者优先录用;
4、限红河州内户口;
三、招录人员待遇
1、受聘人员经面试、政审合格后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1270元/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2600元/月(含五险)。如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
2、经录用人员如有需要单位可提供住宿。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2、报名地点:蒙自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蒙自东大街22号)
3、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免冠照1张。
4、应聘者须认真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招聘过程中及政审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及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咨询方式:
蒙自市人民法院:赵警官13908737475
蒙自市人民法院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