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2015年面向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教育厅、云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工作机制的通知》(云组通〔2015〕18号)和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开展考核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陇川县清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服务地在陇川县,且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期聘时间计算到2015年9月)。
(二)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群众威信。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在大学生村官任期内工作业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②被有关部门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④其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
三、报名推荐
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应聘对象所任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乡镇党委逐级推荐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1日,免收报名费。
2.报名地点:陇川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报名所需材料:(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陇川县2015年面向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一式二份;(3)本人近期免冠彩照小一寸二张。
四、资格审查
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陇川县2015年面向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招聘。
五、考核
县委组织部会同人社等相关部门对大学生村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核情况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陇川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有关单位组织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在基层乡镇最低服务年限须满5年(含试用期)。
咨询电话:7178767
附件:
2015年陇川县面向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
中共陇川县委组织部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