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学校相关章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院系代码 | 招生学院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拟接收人数 |
009 | 人文与法学学院 | 071200 | 科学技术史 | 5 |
009 | 人文与法学学院 | 095111 | 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 2 |
三、申请与复试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9月28日至10月2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申请攻读我院学科点硕士研究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研究生复试。
①科学技术史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1小时),中国古代农业科技史、写作;
英语,含笔试与口试,可携带字典或电子词典;
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②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复试内容:
英语,口试;
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③学院复试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复试报到10月9日,复试时间10月10日;第二次复试报到10月19日,复试时间10月20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5.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6.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由学校研招办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7.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相关通知。
人文与法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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