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1年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资格复审、体检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公告》规定,为做好2011年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资格复审和体检,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州、县两级人社局负责,州属岗位的资格复审由州人社局负责。报考州属岗位的考生持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于2011年7月22日到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蒙自市红河州政府行政中心大楼B420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县市岗位的考生按各县市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若考生提供的证件姓名不一致的,须出具公安户籍证明。
二、体检
1、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体检,分别由州、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报考州属岗位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7月23日上午7:00分前到蒙自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七楼体检中心集中(地址:蒙自县天马路延长线新客运站往前200米)。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按县市通知的时间参加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清晨空腹进行B超检查。
(3)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4)经期及怀孕者不作妇科检查,经期不作小便检查,待月经结束后三天与人社部门联系安排检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240元/人,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由医院负责收取。
三、其它
报考州属岗位的考生将档案在2011年7月31日前转到红河州人才市场,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即时到红河州人才市场办理。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