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是我国的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获得批准培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资格。深圳大学是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PAcc培养点。学校高度重视MPAcc教育,设立MPAcc教育办公室,统一配置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以培养具有宽广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级财务与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特别注重财务总监(CFO)方向及注册会计师(CPA)方向的培养,实现MPAcc项目的高起点和快速发展。
一、招生人数
2016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人数90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
1.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9-10月(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以下简称“研招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参见《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准考证打印: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时间:具体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2.复试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科目:
①会计(含会计与财务管理)(80分)
参考书:《会计》2015年注会用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考试章节:第一章总论到第十二章财务报告
《公司理财学原理》熊楚熊刘传兴赵晋琳编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3
考试章节:第一章到第十章
考试基本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证明题、计算题、分析题等。各占50%。满分100分。
②政治(不提供参考书)(20分)
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写作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内容为当前热点的时事政治问题给定材料,根据要求进行分析,写一篇论文,要求1000字左右。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会计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2年。2016年9月入学。可在职学习,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共计人民币62000元(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资料费、教材费),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31000元。(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学习期间,如因课程或论文不过而重修,可能涉及相关费用。
2.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
3.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待遇,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534991
咨询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五楼2523-7(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Email:ceszu@szu.edu.cn
网址:http://bs.szu.edu.cn/zyss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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