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地处昆仑山北麓,塔克拉玛干南缘的新疆和田市,直属自治区教育厅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作为全国唯一一所以继承、挖掘、提高和弘扬维吾尔医药学为宗旨,以培养维吾尔医医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为目标的高等学府,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任务。目前在校生3191名。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网(http://www.xjumc.cn/school)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2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40岁以下是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三)报名邮箱:xjwweyxzkxx@126.com
报名地点: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人事处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艾尔肯·赛提瓦拉迪 修紫阳
联系电话:18139165227 18199031501 0903-2561132
(五)报名须带材料: 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六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11月4日- 5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站、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网。
(2)笔试试卷除了维医学专业岗位外,均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进行命制并答题, 维医学专业岗位笔试采取维吾尔语命制并答题,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站、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站、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网。
(2)面试满分100分。除了维医学专业岗位使用维吾尔语答题外,其余专业岗位均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测试应聘岗位所需专业能力,采取试讲和提问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采用PPT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站、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站、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纪检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雷仁有、赵伟
监督电话:0903—2058056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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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来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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