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上半年软考合格标准为:
级别 |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初级 | 程序员 | 基础知识科目 | 均为45分 |
网络管理员 | 应用技术科目 |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
网络工程师 | |||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综合知识科目 | |
案例分析科目 | |||
系统分析师 | 论文科目 |
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请到www.cqitrk.gov.cn或http://jwc.cqeec.com下载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报考专业填计算机软件;级别填所获得的相应级别,如初级、中级、高级。),并粘贴照片。在9月10日前来我处办理证书有关手续(交同底的二寸照片1张,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和准考证号;一寸照片3张,粘贴在登记表上,登记表3份)。
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软件考试将在11月12日举行,报名将在9月10日结束。
联系电话:023-58419180 联系人:桑茂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