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精神及相关省份2016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艺术类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及计划
1.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2.学费标准:99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执行)。
3.招生计划:100名,具体分省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序号 | 省份 | 计划数 | 备注 | 序号 | 省份 | 计划数 | 备注 |
1 | 河北 | 10 | 文理兼招 | 7 | 湖北 | 9 | 文理兼招 |
2 | 山西 | 9 | 文理兼招 | 8 | 湖南 | 10 | 文理兼招 |
3 | 江苏 | 6 | 文理兼招 | 9 | 四川 | 7 | 文理兼招 |
4 | 安徽 | 6 | 文理兼招 | 10 | 云南 | 6 | 文理兼招 |
5 | 山东 | 12 | 文理兼招 | 11 | 甘肃 | 8 | 文理兼招 |
6 | 河南 | 9 | 文理兼招 | 12 | 陕西 | 8 | 只招艺术文考生 |
二、报名条件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
三、录取原则
2016年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我校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相关规定填报高考志愿,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陕西省考生录取时按照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安徽省考生录取时按照《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规定的专业课省统考批次的投档规则录取。
3.其他省份考生录取时,根据招生省份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数分省排名(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
综合分数=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40
四、资格审查及入学后相关要求
1.新生入学后,学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美术专业复测,如发现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查处。
2.艺术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组织和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2862。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附:环境设计专业介绍
环境设计专业是西北地区唯一以环境艺术为特色,以植物形态设计和应用为特征,将生物学和生态学理论纳入设计元素和设计理念的跨学科综合性艺术类专业。学制四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景观园林、室内外装饰、城市规划与建设、产品包装、艺术设计等领域创新型复合人才。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立体构成、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基础、公共建筑设计、居住区设计、观赏植物与造景、观赏植物学、城市规划、表现技法、景观生态学、展示设计、室内设计原理、CI设计、图形图像处理等。
就业深造:环境设计专业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毕业后可在国家行政管理单位从事建筑、规划、城市市容、园林景观等行业的管理工作,也可在企事业单位进行建筑与城市规划设计、园林与景观、室内装饰、展示设计、平面设计等管理与设计工作。
学校设有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和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二级学科博士点和2个硕士点,以及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点,为学生进一步深造提供有利条件。毕业生可免试推荐或报考校内外相应学科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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