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名进入我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我局在报考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如下: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递补人员最低分数线 |
科技和标准司检验机构指导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 0401002001 | 胡珂 | 142151012418 | 125.40 |
请递补考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88373076、88331519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事司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