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任制司法辅警公告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聘任制司法辅警5名(限男性),主要从事刑事押解、法庭值庭、法院机关和审判执行安全及其他工作。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限男性,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170厘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三)年龄为18-25周岁(1991年2月1日至1998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含职中)及以上学历。
(五)户籍、生源地为德宏州。
(六)食宿自理。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芒市大街34号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二楼206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照2张。
三、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0m跑步、100m跑步、4×10往返跑、立定跳远、原地纵跳摸高。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聘用职位的匹配性、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同等情况下体育专长(以体育专业证书和现场测试为准)、退伍军人(以退伍军人证为准)优先聘用。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50%)
四、体检
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合同期及福利待遇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为合格以上方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1年一签,最长为6年。试用期及其期满后工资均为2100元/月(含制服费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费用)。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