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大连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选调4名检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转任。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具有检察官、法官资格(报考检察技术科工作人员除外);
(六)三年以上国家机关工作经验;
(七)具体选调职位要求详见《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试用期未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从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dlgjz.gov.cn/)下载《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照规定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同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二)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事档案中的《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后两项的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三)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16年3月8日。
(四)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行体检。
(五)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报上级部门审核和办理调转手续。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411-86105083
E-mail:gjzjcy@163.com
通信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收。
邮政编码:11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