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全国联考、报考资格审核及学院复试遴选、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现对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16年2月22日-3月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5891893、85891227(传真)。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附件:
法律硕士拟录取名单公示
教育硕士拟录取名单公示
艺术硕士拟录取名单公示
名单公示详情请查看:http://yz.njnu.edu.cn/homepage_display.jsp?wid2=2C56A5343BE3D120E05077CAA46819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