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蒙自市人民法院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7名(其中男4名主要负责安保,女3名主要负责公共区域卫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满40周岁以上人员;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提供低保证);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以上人员必须是蒙自市户口;
(六)《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年审通过;
(七)失地农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名: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况。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确定拟聘对象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日至3月20日;
2、报名地点
蒙自市人民法院(天马路延长线);
3、报名所需材料
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保安工资为2800元每月(含五险)公卫工资为2600元每月(含五险)。
联系电话18087300592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