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盟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专业测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程序,确定李佳琪、刘轩函为盟技工学校舞蹈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包雪梅为乌兰浩特二中历史教师岗位拟递补聘用人员。以上三名拟聘用人员体检、政审结果符合聘用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们反映,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举报电话: 兴安盟人社局事业科 0482-8266520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