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区学校人员需要,面向2016年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大兴区教委所属的事业单位,共招聘160人。
二、招聘对象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2016年合同期满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大学生村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小学教师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提交材料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22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三)报名地点:大兴区社区学院(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4号)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一)。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与本人页的复印件。
4.2016年毕业生需要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及复印件。
5.2016年毕业生需要带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盖章)及复印件。
6.2016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还需到区县村官办开具证明及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等)。
7.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方式,由区教委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考核时间:2016年3月24日至3月26日上午8:30至下午4:30,其中3月24日为参加考核人员到应聘学校面试报到时间,3月25日、3月26日为面试试讲时间。
2.考核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考核内容:面试与试讲。
4.聘用原则:各单位根据招聘小组考核意见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调剂:根据所公开招聘不足岗位进行调剂。
(七)体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大兴区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定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再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公开招聘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联系人: 王万东
咨询电话:010-81296347
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
附件:一、 教师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