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普通专升本面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招生与就业处、纪委、面试专家组成员组成。具体工作由招就处组织实施,纪委全程监督。
面试按照专业分组进行,每组3名面试专家成员,其中主考1人。
二、面试考生资格认定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的,可以不参加笔试,经学校面试通过后直接录取。
考生需在3月14日-17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3月21日来我校梅山路校区华佗楼一楼,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学校收集复印件后将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学校招办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来我校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通过后可直接录取,面试未合格者仍可参加我校4月9日的考试。
三、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前30分钟凭身份证原件、报名信息表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纪委人员负责保管。
2.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考试编号。考生抽签、签字完毕后由纪委工作人员将该名单保管好。
3.按照抽签顺序,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开考时拆封试题,面试专家组根据试题内容向考生提问。每个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
四、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我校公布的专业课考试大纲所述内容。
五、面试评分办法
每个考生作答结束后,面试专家组根据其回答问题情况,依照参考答案和面试评分标准独立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所有考生作答结束后,计分人员汇总评分表,确定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汇总表由工作人员、纪检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半年后方可销毁。
六、录取原则
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额占我校201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初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zsb.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
七、面试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候考室候考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
面试专家组成员、纪委和其他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面试封闭期间,所有人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通电话,不得擅离岗位和串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