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方可报考。考生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考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参军入伍退役后继续回校学习,毕业后可以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
2.大学毕业参军入伍,退役后可以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二、成绩要求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划定我校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总分 |
02经济学 | 45 | 70 | 300 |
12管理学 | 45 | 70 | 300 |
1251工商管理 | 28 | 6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