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讨论决定,我院招收少量校内调剂生(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到冶金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205)。申请调剂复试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已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须属同一学科门类)。
本科就读“985工程”、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211工程”高校的考生及本科专业为冶金、化学、化工、材料、物理、能源的考生优先。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调剂复试的考生于3月24日之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戴老师,dyy90404@163.com,0731-88836724,13808464589)。我院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提交校研招办,经校研招办复审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安排调剂复试。
调剂考生经我院复试合格确定拟录取后,不得再申请调剂其他二级招生单位,不得再变更拟录取专业。我院调剂录取的考生根据复试情况统筹确定享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或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