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填写表格
登陆高考报名网站http://www.hneao.cn/ks (用户名、密码与高考报名时一致)或到本人所在高考报名点打印《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表》。审核表要求是网上下载且附有考生扫描相片的2016版新表格。
说明:1、考生、家长必须在承诺栏签字。2、将考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的正面复印件(有身份证号码的一面)粘贴到附件证明材料表格对应处。
第二步:到户籍当地派出所及县级公安部门办理
说明:没有民族成份变更、户口补录、户口迁移情况的考生可以不去派出所,直接到县级公安部门办理。但上述三种情况中有任意一项的,则必须先到派出所办理,然后再到县级公安部门办理。
第三步:到户籍当地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办理
说明:芙蓉区少数民族考生在芙蓉区政府大楼9楼914房办理手续。
第四步:到户籍当地市级公安部门办理
说明:没有民族成份变更、户口补录、户口迁移情况的考生不需办理此流程,直接进入下一步流程。地址在雨花区香樟路与圭塘路交汇处西南角,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4楼412房)。
第五步:到户籍当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办理
说明:这一步是最后终审,请办理完此流程后,及时将表格交到学校或报名点。地址在长沙市政府二办9楼918房。
注意事项:
1、集中办理时间: 4月5日至4月15日(工作日)。
2、审核范围:户籍在长沙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原来办理过的往届考生必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4、办理中必须携带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直接证明少数民族一方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资料。
5、考生或家长在每办完一个流程后,请仔细检查签字、盖章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