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11-12日到我校现场进行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2016年4月13-14日的体育专项考试。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1-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地点:吉首大学招生办(吉首大学创业园3楼309室)
3、联系电话:0743-8564141
二、现场确认流程
1、资格审查:
交验材料,材料顺序如下(所有材料须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①考生生源地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②登陆“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考试系统打印报名表
③等级证书: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户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则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注明身份证号并附有照片)或户口册原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见附件);
2、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验证身份信息(临时身份证无效),缴纳4张近期免冠照片(1寸大小);
3、领取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取。学校统一集中体检时间安排在2016年4月12日上午8:00—12:00,请各位考生早上7:50在学校创业园大厅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队统一前往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如有考生不能及时参加统一集中体检的,请自行安排时间到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四、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4月13—14日
2、考试地点:吉首大学
五、温馨提示
1、按照教育部33号令第七条之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按考试作弊处理;第九条之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之二十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规定之二十五: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吉首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