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教育局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日程安排
来源:宿迁市教育局 阅读:1153 次 日期:2016-04-09 14: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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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项目 |
工作内容或具体安排 |
地点 |
4月6日—4月20日(工作日 8:30—17:30) |
网上报名 |
申报人员在4月6日—20日工作日内8:30—17:3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如届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工作日内可申报的具体时间段作出调整,则以最新通知为准。) |
—— |
4月21日—4月22日 4月25日—4月26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30 |
现场确认 |
网报人员按《宿迁市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确认点进行现场材料确认。现场确认的同时,符合过渡政策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报名,报名费120元/人。 4月21日:沭阳县、泗阳县; 4月22日: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 4月25日:经开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在宿全日制高校非师范类; 4月26日:宿迁学院应届师范类申请人员现场确认。 |
市教育局一楼103室 |
5月4日 |
领取准考证 |
报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过渡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
市教育局一楼103室 |
5月7日 |
能力测试 |
符合过渡政策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
待定 |
5月中旬 |
体格检查 |
通过现场确认的国考人员、宿迁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及能力测试合格的过渡人员到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安排,届时将及时通知并发布公告。 |
待定 |
5月下旬或6月上旬 |
材料审核 |
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作出认定结论。 |
—— |
6月底前 |
证书发放 |
印发资格证书。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最高学历毕业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届时将及时发布公告。 |
市教育局一楼103室 |
注: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宿城区教育局同时负责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洋河新区人员申请认定;宿豫区教育局同时负责市湖滨新区人员申请认定。咨询电话:宿迁市教育局—84389650,沭阳县教育局—83690236,泗阳县教育局—80833038,泗洪县教育局—86224728,宿豫区教育局——80986503,宿城区教育局—829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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