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我校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汉语言文学专业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3.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且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工作组织实施
2016年全省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省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应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安排,认真整理个人资料,如期网上申报,并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认定材料。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审查认定材料,防止出现漏填、漏报、错填等现象。人事处将各学院申报材料汇总后,报新乡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登记
应届师范毕业生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自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主动联系所在学院教师资格工作负责人(见附件8),登记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未按时报名登记者,视为放弃教师资格认定。在校期间转学、转专业的应届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时,须提供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原件及2份复印件。
各学院核实汇总后,认真填写《河南省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18日前将《统计表》(含纸质版、电子版)和转学转专业审批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报送学校人事处。
(二)网上注册
申请人须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不开放。逾期未完成网上申报人员,将无法办理教师资格证。“网上注册”时间为4月13日至5月5日。
(三)材料准备与提交
1. 个人准备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填写,见附件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4);申请人获准毕业的有效证明原件一份(如:本科毕业成绩单);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上述材料按《申请认定材料封面》(见附件5)所列顺序自上而下整理后,装在档案袋内。
2.材料提交及初审
申请人将认定材料交所在学院。学院负责对申请认定材料审核,填写《河南科技学院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见附件7)。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材料和加盖学院公章的《认定花名册》(含电子版)报人事处,人事处将于5月5日内集中汇总认定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认定材料时,同时提交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版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系别、身份证号,各学院统一收齐后,按申请人编号排序,并暂存辅导员处。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且按照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准确填写(见附件6),不能用学科代码代替。
2.申请认定材料须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3.认定材料排序编号。各学院要按申请人“所学专业”、“申请类别”、“姓名字母”优先顺序为每位申请人编号,并在《申请认定材料封面》和照片背面注明。
4.体检时间为4月25至4月29日,地点校医院。具体时间请关注校医院网站通知及所在学院安排。
5.上级部门临时通知和公示将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6.联系人:张兆沛、张守平 联系电话:3040342。
人事处
2016年4月5日
附件:
1.《河南省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5.《申请认定材料封面》
6. 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
7.《河南科技学院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
8.各学院教师资格工作负责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