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委2016年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数,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遵义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本次共计划选调公务员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详细职位见《遵义市民政局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选调范围
遵义市所辖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范围
遵义市所辖县(市、区)、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年龄在20至40周岁(1975年4月28日至1996年 4月28日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人员除外);
6.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5.2013年5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职位条件以《遵义市民政局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至4月29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地点见职位表。报名工作由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报名期间,各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值守咨询电话,回答报考者咨询,为报考者提供便利。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民政局2016 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选调单位。
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推荐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二)考试
考试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遴选人数比例达到5:1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每个职位笔试成绩前5名(含末位名次并列的)进入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题由市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考官小组由选调单位代表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数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3人。监督小组一般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组成。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应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及名次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实绩。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确定选调人员
选调单位综合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考察人数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该职位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空缺职位的,须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批准。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市民政局确定拟选调人员后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市民政局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由市民政局党组研究是否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递补拟选调人选,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备案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人社局业务科室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2周内完成。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是面向基层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用人导向、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市民政局将在市人社局和第七纪工委的指导和监督下,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注意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做好工作。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28662627 遵义市公务员局
23119294 遵义市民政局
监督电话: 28981657 遵义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附件:1.遵义市民政局2016 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遵义市民政局2016 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公务员局
遵义市民政局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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