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应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地)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办法
本公告共涉及10个单位的54个岗位。
招聘办法:一次报名,一次考核,分批聘用。第一批招聘39人(其中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4人)。按照考核成绩,由房山区教委和用人单位分批择优决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条件
㈠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㈡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㈢ 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6年;
㈣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引进条件,学历达到硕士及以上学历,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相关师范专业,学历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㈤ 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2016年度北京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的2015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或退役后复学的2016年应届毕业大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首都征兵网)。退役大学生士兵需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㈥学习成绩优良,非英语专业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水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㈦专业对口,本科或研究生为师范专业;
㈧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
㈡ 报名地点:房山区教委(良乡西路9号)人事科107房间。
㈢ 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房山区教委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3、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印章),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需验原件),统分证明;
4、本人自荐材料和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5、年龄界定:硕士研究生年龄27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不受限。
㈣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四、考核安排
考核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业务考核从教学设计、说课和答辩三部分进行考核,满分70分,合格分数线42分。其中教学设计满分20分,合格分数线12分;说课满分30分,合格分数线18分;答辩满分20分,合格分数线12分。
面试从思维能力、发展潜质、语言表达和仪容仪表四方面进行考核,满分30分,合格分数线18分。其中思维能力8分,合格分数线5分;发展潜质8分,合格分数线5分;语言表达8分,合格分数线5分;仪容仪表6分,合格分数线3分。
总分100分,60分合格,择优聘用。总分或单项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备课: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抽取说课内容,报考人员提前30分钟抽签决定考核顺序,并在独立准备的基础上提交教学设计。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学设计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
说课: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说课内容包括分析课标和教材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并对自己所教授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答辩和面试:答辩、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核组针对所讲课程和岗位要求提出与本岗位、本学科、本章节有直接联系的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
考核时间、地点提前在房山教育信息网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测评成绩,择优拟定聘用人选后,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二)公示
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房山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办理北京户口。
联系电话:0108935341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附件: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