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第三批递补体检人员复检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贵州省201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统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拟对第三批递补体检的部分考生进行复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检对象
根据《招考简章》规定和体检情况,并经省公务员招考办审定,第三批递补体检考生复检对象如下:
王璐 准考证号:10128240730
周祥燕 准考证号:10128173620
二、复检时间
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三、有关事宜
1、复检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内5号楼1311室报到。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复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复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上网等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复检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复查。
4、复检人员在体检当日前一天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
5、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因各复查项目收费标准不同,请复查人员按初检标准准备。
6、未参加复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省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考察、录用公示等内容)都将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