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学院复试考核,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业已确定,按照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0日-5月5日。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纪检监察室: kdjw@qust.edu.cn 电话:0532-88956976 传真:0532-889569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qust.edu.cn 电话:0532-84022989 传真:0532-84022989
注:此排名不分先后。
点击下载录取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grad.qust.edu.cn/content/?14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