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林业局公益林管护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4]212号文件)、《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盈江县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盈江县公益林目标管理责任制》、《盈江县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为切实提高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搞好盈江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经盈江县林业局研究决定,拟招聘15名公益林管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盈江县林业局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名额:15人(其中男11人,女4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个人思想道德品行,勤奋敬业,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无违纪、违法记录和不良嗜好;
2、20-40周岁以下(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林业专业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函授毕业生);非林业专业学校毕业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函授);
5、报考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复核后归还本人;
6、报考人员需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7、无吸毒、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五、考试方法
采取统一集中报名、面试、政审的方法进行选优淘劣。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六、待遇及管理
盈江县林业局拟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公益林管护站,公开招聘的公益林管护人员与林业局签订盈江县公益林管护协议,不列入单位编制系列,没有单独执法资格;聘用人员由林业局统一分配到15个乡镇管护站(人员结构由县林业局班子讨论调配,被招聘人员应服从调配),负责开展辖区内森林资源监管和公益林管护巡查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以后,经考核合格的进行续签,聘任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坝区乡镇2400元,山区乡镇2550元(含五险一金,由本人自行到人社局交费)。
七、聘用程序
1、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到盈江县林业局公益林办公室;
2、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合格人员填写《盈江县林业局公益林管护员报名登记表》,确定进入面试;
3、由领导小组组织面试,综合面试成绩分按从高分往下录取,录满为止;
4、被录用人员必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县人社局、林业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已经签定劳动合同的必须在公示期满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八、相关事宜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5日;
3、报名地点:盈江县林业局公益林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毕业证材料原件(需相关单位和经办人签章)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小1寸);
5、面试时间:2016年5月11日;
7、面试成绩2016年5月12日在县林业局、县人社局网站张榜公式7日。
九、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森林公安局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十、咨询方式
盈江县林业局咨询电话:8180039
盈江县农林水纪工委咨询电话:8187931
盈江县林业局
盈江县农林水纪工委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