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有关要求,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开始办理,具体有关证书办理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由单位集中到市人社局职称科(107室)统一办理。需提供单位办证介绍信、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准考证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张,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A4规范打印)。
2、证书办理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如本人现工作单位与报考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与新单位聘任关系证明后方可通过现工作单位办理证书。
4、2015年度其它类相关资格证书省厅尚在打印之中,具体办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