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准确的《2016年夏季海门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护理岗位的2016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执业护师(士)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时另行提供,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haimen.gov.cn/)上公布。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告。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地点为6月3日8:30-11:00,地点在海门市卫计委(海门市人民西路239号,人民医院东隔壁)二楼人事科。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