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江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拟录取沈洪强等166名考生(含推免生、导师自主招收考生)为江苏大学2016级博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
请在职攻读非定向类别的考生严格按照江苏大学非定向录取承诺书相关要求执行,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公示时间:2015年5月29日―6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10日17:00前以书面等形式向江苏大学研究生院或纪委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11-88780086(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511-88780012(江苏大学纪委办公室)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5月28日
201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http://yz.ujs.edu.cn/view/16/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