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音乐学(师范),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核心课程:声乐、钢琴表演与即兴伴奏、器乐、合唱与指挥、和声学、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方向明确,专业技能突出,实践、创新能力较强,能在学校、艺术市场一线从事音乐教学、创作、表演及其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