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新生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报到凭证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部原件办理报到手续。
二、组织关系转移
1、威海市以外党员转入须通过原所在单位的市、县(区)委组织部(或其他省的省委教育(高校)工委等)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第二联第一行(抬头)应书写“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2、威海市内(包括下属市区)党员转入必须通过原所在单位的市(区)委组织部(或其他党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第二联第一行(抬头)应书写“山东大学(威海)党委组织部”。
团员的组织关系须持原学校(单位)介绍信和团员证到录取学院(部)团总支办理。
请相关新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入学后办理,详情请入学后咨询所在学院。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组织部电话:0631-5688896。
三、档案转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学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学生须转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除外)的学生不转档案。档案请寄至山东大学(威海)研究生处。如需调档函,可向威海校区研究生处索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用录取通知书调档,无需开具调档函。档案接收单位:山东大学(威海)研究生处,接收地址见本通知最下方说明。
四、户口迁移
按威海市公安局要求,今年省内、省外生源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学生意愿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户口迁入学校后性质均为“非农业集体户口”。若迁移至学校请注意核对以下几点,以免因填写不规范而无法及时落户。
1、 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栏(非曾用名)中填写的姓名及姓名用字必须同新生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及姓名用字一致,否则不予落户。户口迁往地址填写为: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文化西路180号山东大学(威海)。
2、 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码,必须同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高考报名时学籍档案中的资料一致。不一致的应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改,改动处必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在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身份证编码,并注明“未办”。
3、 选择户口迁入学校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转入者,超过2016年9月30日,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转入资格。入校超过3周后,户口仍然没有迁入学校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校期间户口转入资格。(咨询电话:0631-5688296)
五、工资关系转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若入学前有工作单位,须转工资关系。工资关系转移单须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资水平,并注明已与原单位脱离工资关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公章。2015年及2015年前毕业且没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调取档案时须开具档案代管证明(注明档案存放及转出时间)。关于办理研究生助学金手续的等事宜可咨询威海校区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相关链接请点击查看。(咨询电话:0631-5688498)。
六、住宿安排
为方便学生,保证质量,便于公寓管理,防止“黑心棉”和流行性疾病流入学校,学校通过省教育厅等部门集中采购了经省纤维检验局检验合格的公寓床上用品,以进货价格供学生入学时自愿采购,公寓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631-5688850、5688851。南方学生要带足冬季衣服。
七、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16年9月3日(如有改动,请以网站最新通知为准);
请勿提前或延迟报到。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来函向研究生处请假,报到时应带书面证明销假。无故不请假不按时报到超过两周者,以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报到地点:考生被录取的各院部
八、其他事项
报到时须备近期一寸半身免冠正面照片三张。其它事宜请与被录取院系或研究生处联系。
此次随通知书还将一同发放缴费银行卡,2016级新生住宿费暂定为1200元/年,另新生入学体检费40元,请相关新生务必于2015年8月20日前,将住宿费、体检费及相应学费(学费标准详见附件)存入银行卡中,我校财务处届时一并代扣。未交费学生将不予安排住宿。
有关新生报到及入学培养的其他通知,会及时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布,请经常关注。
研究生处电话:(0631)5688926 5688367
地址: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山东大学(威海)研究生处知行楼204室
邮政编码:26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