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夏季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愿意履行中国银行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
(二)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学历及能力素质;
(三)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语言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符合中国银行亲属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一)境内分行营业网点柜员岗位
1. 国内外院校应届毕业生,部分机构同时招收少量银行同业人员(要求30周岁及以下、从事银行柜员或相关工作)和毕业两年之内的在职人员(要求家庭或生活基础在招聘岗位所在城市);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包括高招本科第一、第二、第三批次和全日制专升本),经济金融、财务会计、管理、外语、法律及理工类等专业;部分机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要求家庭或生活基础在招聘岗位所在城市);
(二)附属公司部分业务岗位
见各岗位具体的资格条件。
(三)小语种培养计划实习生
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语种实习生计划说明》。
三、相关说明
(一)各机构在上述基本条件、岗位条件的基础上,将分别明确具体的招聘条件(如是否招收银行同业人员、毕业两年之内的在职人员),请应聘者根据本人情况申报,避免无效申请。
(二)报考境内分行营业网点柜员岗位和附属公司部分业务岗位的应聘者应满足以下毕业时间要求:
1.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能够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开始全职工作;
2.境外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间毕业且为初次就业,能够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开始全职工作,并保证在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月(最晚不超过2016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中外合作联合办学项目毕业生,应符合上述要求之一。
(三)报考小语种培养计划实习生的应聘者应满足以下毕业时间要求:
1.境内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能够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开始全职工作;
2.境外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间毕业且为初次就业,能够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开始全职工作,并保证在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月(最晚不超过2017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