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市民委(宗教局)科级领导职位缺额状况,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拿出2个正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市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1、办公室主任
2、政策法规科科长
二、公开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范围
安顺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者均可报考(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二)资格条件
1、参加工作满4年以上;
2、任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符合竞争职位要求的其他竞职条件。
(三)职位具体要求
1、办公室主任:中共正式党员,有从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2年以上经历,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2、政策法规科科长:法律专业毕业,有从事法律实务或政府法制、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限内的;
3、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任用的。
三、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取本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群众举荐方式进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由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民委(宗教局)办公室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安顺市民委(宗教局)公开遴选正科级领导职位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报名审查后退还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5:1,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已报考该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符合其他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面试。面试采取竞职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对象)。由市民委(宗教局)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的规定和要求,分别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办公室主任职务需同时对办文、办会和计算机操作等实际工作能力进行现场考察)。
(五)研究任用。由市民委(宗教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报考人员的特点,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民委(宗教局)党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部门(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组发〔2009〕11号)文件规定办理任职和调动手续。
差额考察中未任用人选,由市民委(宗教局)党组将考察结果向该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反馈。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至21日。
报名地点:安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安顺市宗教局)办公室(金钟广场西侧,原安顺地区电影公司三楼)。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正科级领导职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遴选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广大干部群众可以向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监督电话:0853—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53—3283241(市纪委举报中心)。
六、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其他工作程序及安排详见安顺党建网:http://www.asdj.gov.cn、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www.anshun.gov.cn、《安顺日报》。
咨询电话:0853-3282549。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其他具体事宜,由安顺市民委(宗教局)负责解释。
安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安顺市宗教事务局)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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