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在我省开考室内设计(专科)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在我省开考室内设计(专科)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室内设计(专科)专业考试计划,由省考委拟订并报请全国考办,全国考委办函〔2010〕49号文件批复同意执行。
开考工作在省考委和省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命题(非统考课程)、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及教材、大纲等学习媒体的供应工作;省考委负责专业考试计划的制定以及颁发课程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等工作。
二、室内设计(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由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省考委和省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下负责非统考课程大纲的拟定、教材的推荐,参与命题、审题、评卷等实践环节的考核工作。
三、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首次开考时间为:2011年1月。
四、经过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者,由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凡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且完成实践环节考核,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该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 〔2008〕6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