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临安镇中心学校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了加强我镇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建水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职工调动管理暂行办法》(建教发〔2013〕56号)精神,经县教育局批准,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临安镇中心学校小学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详见《建水县临安镇中心学校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选调范围
面向建水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截止2016年8月31日工作满三年以上。
2.年龄符合《建水县临安镇中心学校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各岗位年龄条件,以有效身份证为准,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建水县临安镇中心学校2016年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近三年有履职考核不合格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工作纪律散漫,教育教学能力差,不能适应临安镇教育教学要求的。
4.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7-7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正常报名),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建水县临安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873—7652038。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者,本人或他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者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书(含学历验证报告)4种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1张,交临安镇中心学校办公室相关人员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岗位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五、选调办法
根据《临安镇中心学校教职工调动管理实施办法》、《临
安镇中心学校调入教职工综合考试和专业素质考核实施方案》,定点设岗,采用综合知识考试加专业素质考核的办法公开选调。
选调过程期间,对参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一)语文、数学、英语岗位
1.综合知识考试,占总成绩60%。
(1)考试时间:2016年7月9日(上午9:00—11:30语文,9:00-11:00其他学科)。
(2)考试地点:建水县第一小学。
(3)考试科目及内容
现行小学一至六年级教材,按所报岗位类别分学科考试。试卷分值100分,其中:基础知识占80%,教育教学方法及现行课标占20%。
2.专业素质考核,占总成绩40%。
(1)考核时间: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考核地点:建水县第一小学。
(3)考核方式:课前说课(说课前统一安排时间设计说课
稿,所需教材、稿纸、一般性教具均由选调方提供)。
时间:10-15分钟,按抽签顺序参与考核。
(二)体育岗位
1.考核时间: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考核地点:建水县第一小学。
3.考核方式
先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再依据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说课考核。两项考核均按抽签顺序参与考核。
(1)专业技能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80%。
技能考核项目(每项每人一次机会)
①素质:A.200米,分值10分;B.立定跳远,分值10分。
②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任选二项
A.篮球a.运球往返上篮,分值15分;b.1分钟投篮,分值15分。
B.排球a.垫球20次,分值10分;b.传球20次,分值10分;c.自抛自扣5次(球必须过网且落在界内),分值10分。
C.足球a.绕杆射门,分值10分;b.颠球40次,分值20分。
(2)课前说课,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20%。
(三)考核对象
根据设定的选调岗位,依据综合知识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素质考核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综合知识考试实有人数进行专业素质考核。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专业素质考核(说课);体育岗位:专业技能考核不达60分不进入说课。
(四)总成绩计算公式
1.语文、数学、英语岗位
总成绩=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百分制)×60%+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百分制)×40%。
2.体育岗位
总成绩=技能考核(百分制)×80%+课前说课(百分制)×20%)
(五)成绩公示
1.公示时间
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于2016年7月9日下午18:00前公示;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及总成绩于2016年7月10日下午19:00前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11日9:00后公示。
2.公示地点
临安镇中心学校公示栏
(六)成绩查阅
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查分时间:2016年7月9日上午19:00至21:00,逾期一律不予办理。专业素质考核成绩不进行查分。
六、选调人员确定
(一)依据综合知识考试、专业素质考核两项汇总分数(体育岗位技能考核分加说课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取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小数点后三位进行排名,依次类推;其次若总成绩仍并列,按专业素质考核成绩高分者确定拟选调人员。
(二)拟选调人员名单确定后,若经复审或被举报后,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选调人员递补,仅递补一次。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根据公布的岗位和报考人员志愿,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选调人员在用人学校进行定点服务,必须签订承诺书,服务期满方可申请调动,服务期限如下:
1.培德小学(3年);
2.陈官小学、田军小学(4年);
3.建水一小、建水四小(5年)。
(四)选调人员岗位聘用只能低聘,一年后,根据《建水县临安镇中心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暂行办法》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本公告解释权属临安镇中心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建水县临安镇中心学校
2016年6月21日
在线查阅:
建水县临安镇中心学校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建水县临安镇中心学校2016年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 | |||||||||||
选调学校 |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选调岗位类别 | 选调岗位条件 | 备注 | ||||||
工作年限 | 国家承认学历 | 专业类别 | 教师资格证类别 | 年龄 | 普通话水平 | 其他 | |||||
建水县第一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1 | 专技 | 工作满3年及以上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其以上证书 | ||
建水县第四小学 | 小学体育教师 | 1 | 专技 | 工作满3年及以上 | 大专及以上 | 体育教育类 | 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其以上证书 | ||
临安镇陈官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1 | 专技 | 工作满3年及以上 | 大专及以上 | 语文教育类 | 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35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其以上证书 | ||
临安镇陈官小学 | 小学数学教师 | 2 | 专技 | 工作满3年及以上 | 大专及以上 | 数学教育类 | 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35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其以上证书 | 所学专业若与选调岗位专业条件不符,近五年连续从事数学教学工作(由所在中心学校出具证明) | |
临安镇田军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1 | 专技 | 工作满3年及以上 | 大专及以上 | 语文教育类 | 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35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其以上证书 | ||
临安镇田军小学 | 小学数学教师 | 2 | 专技 | 工作满3年及以上 | 大专及以上 | 数学教育类 | 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35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其以上证书 | 所学专业若与选调岗位专业条件不符,近五年连续从事数学教学工作(由所在中心学校出具证明) | |
临安镇田军小学 | 小学英语教师 | 1 | 专技 | 工作满3年及以上 | 大专及以上 | 英语教育类 | 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40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其以上证书 | ||
临安镇培德小学 | 小学数学教师 | 1 | 专技 | 工作满3年及以上 | 大专及以上 | 数学教育类 | 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35周岁及以下 |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其以上证书 | 所学专业若与选调岗位专业条件不符,近五年连续从事数学教学工作(由所在中心学校出具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