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直第三、四次职称计算机考试(3月、5月在省人才大市场16楼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证书和参考证明拟于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于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至省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贵阳市毓秀路27号)领取证书。
二、需出具计算机参考证明的考生及遗失需补办计算机证书的考生(补办证书须登报挂失报刊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个人申请)可于法定上班时间至省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因须核对相关数据,考生可在递交申请3个工作日内领取证明、证书(具体时间见回执)。
三、考生在领取证书或补办证书(出具证明)时均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请他人代办者除须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外,代办人也须出示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特此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