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招生改革的要求,修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考试规程如下:
一、专业考试流程、内容及分值(总分350分)
1、初试
散文写作(满分150分)
考生根据所给题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运用形象思维来叙事、状物、抒情的能力。
2、复试
故事写作(满分150分)
考生根据所提供材料编写故事。主要考查其创作构思等能力。
3、三试
面试(满分50分)
A.考生当场抽取题号,回答艺术与社会等方面的试题;
B. 根据考试情况, 针对性地要求考生当场问答。
二、评分
1、每份试卷一律由两位以上教师阅卷,高分卷由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小组领导复核;
2、出现判分有争议者,由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小组领导组织专家组进行阅卷,以求合理判分;
3、初试、复试、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分。
三、录取
1、根据专业总分由高到低按序排列,一般按计划数的四倍,确定专业合格名单,报经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自行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含语文、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的基础上,专业分加文化总分为综合分,依次择优录取。
3、文化考试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前三名可加文化20分,其中仅可对一项单科加10分,破格录取者需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
艺术教育(戏剧)专业
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招生改革的要求,结合戏文系的特点,修订艺术教育专业招生考试规程如下:
一、专业考试流程、内容及分值(总分350分)
1、初试
散文写作(满分150分)
考生根据所给题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运用形象思维来叙事、状物、抒情的能力。
2、复试
故事写作(满分150分)
考生根据所提供材料编写故事。主要考查其创作构思等能力。
3、三试
面试(满分50分)
A.根据考生考试情况, 针对性地要求考生答问。
B.当场出题,考查考生的即兴表演和反应能力。
C.要求考生展示自己的才艺,并针对考生具体情况当场问答。
二、评分
1、每份试卷一律由两位以上教师阅卷,高分卷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小组领导复核;
2、出现判分有争议者,由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小组领导组成专家组进行阅卷,以求合理判分;
3、初试、复试、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分。
三、录取
1、根据专业考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五倍,确定专业合格名单,报经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自行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含语文、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的基础上,专业分加文化总分为综合分,依次择优录取。
3、文化考试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前三名可加文化20分,其中仅可对一项单科加10分,破格录取者需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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