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辅助、速录人员20名(合同制执行法官辅助人员10名,合同制速录人员10名)。
一、招聘条件
1、专业要求:专科(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计算机类、语言文化类)、本科(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与文秘类专业)。复员军人不限专业。
2、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复员军人要求中专以上学历)。
3、户籍要求:营口市户籍。
4、年龄身高要求:28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2米以上,女性身高1.62米以上。
5、性别要求:合同制执行法官辅助人员限男性,合同制速录人员不限。
6、其他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法律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有违反治安管理记录或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学籍)的。
同等条件下复员军人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日-7月7日。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认真填写《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到邮箱rencai2857005@163.com,文件名中标注本人姓名,并拨打联系电话2857005确认。
联 系 人:刘刚、梁林
联系电话:2857005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