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政策,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名参加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年龄须在六十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目前在村卫生室工作(不包括个体诊所),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经培训达到同等学历,且自愿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报名方式。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考试报名期间内,考生本人须登录“甘肃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17jk.me/bm),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信息录入与提交。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开始,至7月1日下午18:00结束。请考生务必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报名,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信息提交。请考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仔细核对并真实录入各项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无法更改。
三、资格审核时间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资格审核工作分为县级初审与市级复审两个环节,其中县级审核从2016年7月4日上午9:00开始,至7月8日下午18:00结束;市级审核从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开始,至7月17日下午18:00结束。
(二)考生提交审核资料。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必须与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照片一致)、本人毕业证、培训证或有关培训、任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内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完成资格初审。
四、考试安排
本次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除嘉峪关市与酒泉市合并设立酒泉考点之外,其他各市(州)均单独设置考点。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五、相关说明
(一)报名条件中的医学专业,是指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等专业。
(二)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含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含中医药一技之长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视为具备村卫生室执业资格,不需要参加此次考试。
(三)考试内容为:在村卫生室工作需要掌握的基层卫生政策,西医、中医临床知识,预防保健知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等。
(四)已填写、保存报名信息并核对无误的考生,请务必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提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五)请考生报名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标准证件照。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宽240像素高320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b。
(六)完成报名后,请考生按照《考试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必须与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照片一致)、本人毕业证或培训证明、任职证明(由村卫生室所在乡镇卫生院开具)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内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七)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市卫计委联系人:王卫民
联系电话:13993209657 0932-8216076
定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