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若对拟录取考生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监察室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监察室电话:0532-85955750
研招办电话:0532-85953655
2016年全日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grad.qdu.edu.cn/graduate/infoSingleArticle.do;jsessionid=718AA8EBEEEBD83D4853948258EF0D55?articleId=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