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8年12月份自考毕业证已经开始办理,已经通过所考专业所有科目的考生请速到各州市、县区招办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及交表说明如下:
1、此表一式三份,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2、交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五张(相片底版为浅蓝色,照片大小为:1寸),并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考号一并上交。
3、基层意见,主管部门意见审批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方才有效。
4、考试成绩按颁发单科《合格证》的时间顺序从远到近填写。
5、收费:办证费40元;若须转档者,另交20元。
6、交表时请带下列材料:
(1)所有自考单科《合格证》原件,按取得单科《合格证》的时间先后顺序理齐;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有实践性环节考核、实习、论文答辩的专业必须交验合格成绩单;
(5)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①必须出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② 无单位的考生请到省教育厅鉴定中心核实鉴定盖章。(如是云南省内州市、县区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由州市、县区招考办核实盖章。)
7、若不按此说明要求填写并上交材料者,将不予授理办证事宜。
8、办证及交表时间:2008年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具体时间请联系各州市、县区招办,过时将并入下次办理。
具体时间及其他不清楚事项请联系各州市、县区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