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城区学校教师不足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公开选调部分学科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以德才兼备为根本,以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素质为核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学校、岗位及人数
根据城区学校教师需求,在全县农村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公办教师中,为城区普通高中选调教师22人,其中二中9人、三中13人;为县职专选调教师10人;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选调教师93人,其中平襄初中5人、通和初中8人、思源实验学校57人、文小13人、西小10人;为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19人,其中县幼儿园8人、第二幼儿园6人、第三幼儿园5人。本次选调按高中、职专、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四大类岗位分专业选调,拟选调人员按总成绩名次确定任教学校(见附件2)。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强。
2.教龄:三年以上(2013年9月底前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转正定级后即可报考。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高中学校: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③50周岁以下(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④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⑤农村完职中科任教师或有三年及以上高中学段任教经历的教师。
2.县职专: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50周岁以下(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③农村职业学校科任教师或有三年及以上职业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④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农学专业岗位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园艺、环境科学、农业推广、林业等相近专业可报考);⑤职教学前教育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与幼儿园岗位合并选调,在拟选调人员中按成绩择优选调。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①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③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④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或与任教科目相符。
4.幼儿园:①大专及以上学历;②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③报考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幼教相关相近专业;④选调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教师。
幼儿园岗位相关相近专业具体为:本科相关相近专业为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为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专业;中师(专)相关相近专业为普师、音美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选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不尽责,造成明显失误或本学年内有违规违纪行为,正在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的教师。
(2)近三年(2013年8月25日—2016年7月18日)内累计请病假90个工作日及以上,累计请事假30个工作日及以上,无故旷工累计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教师。
四、选调程序和计分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7月29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体育局院内。
3.报名资料:每位报考人员需交1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3 张,并提供下列资料:(1)单位推荐报考证明(注明工作表现、任教年级和学科、请假天数等);(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和教学业绩加分(音体美岗位占40%、其余岗位占60%)
若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考指标。
1.时间:2016年8月5日
2.地点:通和初级中学
3.内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
4.教学业绩加分
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高考单科(文理分科计算)平均分名列全县前4名学校的科任教师,分别按8分、7分、6分、5分(文综、理综科目按以上分值的1/2计分);中考单科平均分名列全县前10名学校的教师,按第1、2名加8分,3、4名加7分,5、6名加6分,7、8名加5分,9、10名加4分;小学毕业测试单科平均分名列全县前15名学校的科任教师,按第1、2名加8分,3、4名加7分,5、6名加6分,7、8名加5分、9、10名加4分,11、12名加3分,13、14、15名加2分的分值直接计入笔试成绩,享受加分的毕业班科任教师必须担任满一年及以上该班该学科的教学任务,该学科有多个平行班级的由学区(校)确定第一名并书面推荐,加分按三年内最高名次计,不重复享受加分。
(三)面试(音体美岗位占55%、其余岗位占35%)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通和初级中学
3.内容:按选调学段、学科确定面试内容。
4.初选:文化课(含幼儿园)岗位面试人员按所需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音体美岗位面试人员按所需岗位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5.面试
⑴文化课(含幼儿园)岗位:采用现场抽课题、现场备课、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岗位采取课堂教学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得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⑵音体美岗位:采取课堂教学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得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音乐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范围和内容
必选项(分值70分):在组织课堂教学过程中融入所报专业才艺展示,乐器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自选项(分值30分):在所报专业之外的舞蹈、器乐、声乐等项目中任选1项,自定内容展示,限时4分钟以内。
体育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范围和内容
必选项(分值70分):在组织教学过程中进行所报专业才艺展示,限时6分钟以内。
自选项(分值30分):在所报专业之外的武术、体操、球类、田径等项目中自选1项,自定内容展示,限时4分钟以内。
美术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范围和内容
必选项(分值70分):在组织教学工程中进行所报专业才艺展示,工具自带,限时5分钟以内。
自选项(分值30分):带自创作品2幅,在所报专业之外的速写、绘画、书法等项目中自选1项,自定内容展示,限时5分钟以内。
(四)加分项(占5%)
1.年度考核:近五年年度考核一次优秀得5分。
2.奖励加分:近五年(2011年7月31日以后)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综合奖励分别加18分、12分、8分、4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单项奖励分别加14分、10分、6分、2分。综合奖励指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德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单项奖励指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或表彰的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优秀班主任;其他部门评选的各级各类奖项不予加分。综合奖励和单项奖励分别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算。
3.硕士研究生农村工作满一年加5分、二年加10分、三年加15分、四年及以上加20分。
文化课(含幼儿园)岗位个人总得分=笔试(含教学业绩加分)×60%+面试×35%+加分项×5%(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优先者选调、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相等的笔试成绩优先)
音体美岗位个人总得分=笔试(含教学业绩加分)×40%+面试×55%+加分项×5%(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优先者选调、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相等的面试成绩优先)
(五)选调
1.根据个人得分,按报考学段及专业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选调人员。公示期间,经核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按成绩高低次序依次递补。
2.选调人员确定后,在选调单位试用三个月,学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3.选调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在学校岗位已满时,按低一级职务聘任,同时按规定不再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贴。
4.选调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请长假,因病等特殊情况除外。
5.选调人员暑假期间接受选调学校工作安排。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宗学谦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晓玲 县政府副县长
组 员:张新社 市教育局驻通渭县督学、县教体局局长
包 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王定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王爱琪 县人社局副局长
田敏利 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周瑞玺 县教育纪工委书记
苏维元 县教体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张新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方案的制定、宣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选调等工作的组织和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工作要求
1.各学区(校)要严肃纪律,认真审查本单位参加选调考试人员的报考条件、教学业绩、考核奖励和现实表现,如实填写推荐证明。
2.凡出具虚假证明的,严肃追究学区(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凡持有虚假证明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选调、不得调入高一级学校、不得评优选先。
3.工作人员出现舞弊行为的,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通渭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