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信息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广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为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电子政务内外网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维护管理;协助编制和实施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主管部门审批的重大信息化项目提出技术性意见;研究信息化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推进经济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的具体实施,政府大数据分析的相关技术性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等一批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的统筹建设。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财务岗1名。
三、选调对象
广东省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广东省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四、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须为广东省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广东省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职位要求的专业、资历以及其他条件,详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7月31日。
(六)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穗府(穗府〔2014〕10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gzitsc.org.cn/)下载《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
(二)报名资料:《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现任职务证明(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所有材料请用A4规格纸,交换或以邮件快递方式寄至广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综合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西街2号,邮编:510635),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nicrs@gz.gov.cn,联系人:汪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8270。
(三)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9日截止(以邮件快递方式按邮戳为准)。
六、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面试。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三)资格复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选调单位按照面试成绩从排名先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应由本人亲自前往,不接受他人代为审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编制所在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如“三定方案”或本人增人卡等,可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包括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聘用合同或工作证等)、计划生育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体检。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按照面试成绩从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所在单位不同意的,取消考察资格),由选调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确定选调人选。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
(二)本公告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广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综合部负责解释。
(三)本次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0-38828270、83123975。
监督投诉电话:020-83123855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
附件: